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2017年工作报告
在校党政的正确领导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直接领导下,一年来,校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精神,依据《河南理工大学章程》和《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,认真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权,在学术评价、学术审议、学术决策和学术不端处理等学术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在目标上紧紧围绕学校2017年度重点工作和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,规范制度、真抓实干,认真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,不断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。
具体工作如下:
一、制度体系完善与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
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修订了《河南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办法》(校科〔2017〕2号),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学术管理制度体系。
(2) 根据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)和《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(修订)》等有关规定以及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作变动情况,增补测绘学院魏峰远教授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,并对各专门委员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。
二、学术审议与咨询工作
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,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,在学科(专业)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、人才选拔及培养、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中充分行使了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等职权。根据《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(修订)》要求,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(包括全体会议及各学部会议)进行自然基金、人才计划、教育教学成果、科技攻关项目等各类项目审议与咨询41项。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,有效促进了学校学术发展。
三、学术不端案件受理、调查与处理
2017年,共受理涉嫌学术不端举报的工作3项,根据《河南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办法》的要求,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案件进行了会议审议与处理。
四、学风建设及预防学术不端宣传工作
校学术委员会在明德广场向全校师生开展了“倡导学术诚信,提高学术修养”为主题的宣传展,宣传了抵制学术不端、恪守学术规范的重要意义。
2017年12月28日